產業縱橫

出售房地與房地遭法拍,房地合一稅申報期間起算日不同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交易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屋、土地,不論自願或非自願出售(如遭強制執行拍賣),也不論是否有所得或取得拍賣價款,皆應於「交易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申報房地合一稅,以免錯過申報期限。該局說明,依所得稅法第14條之5及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第3點規定,出售房屋、土地以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為交易日,但如該房屋、土地係遭法院強制…

2026/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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