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縱橫

臺南市政府加強光電產業管理 強化溝通與資訊透明

臺南市政府加強光電產業管理 強化溝通與資訊透明

為了更好地發展綠能產業並兼顧社會溝通,臺南市政府近日對地方光電制度進行再升級。經過不斷的努力和改進,市府於今年4月15日公告實施「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太陽光電及相關附屬設施地方說明會應注意事項」以及「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太陽光電道路挖掘及施工自主管理注意事項」,旨在強化地方溝通與資訊透明,同時加強光電業者自主管理。

根據新的規定,為了落實資訊公開和民眾參與,舉辦地點應以里為單位,並開放收受民眾書面意見,且錄影檔上傳至公開網頁。這些措施不僅讓民眾充分表達意見,也保障社區居民知情權益,降低地方疑慮。

針對大型光電案場電源線道挖管制,市府加強光電業者自主管理,並於同日公告實施「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太陽光電道路挖掘及施工自主管理注意事項」。未來在案場完工申請電業執照時,光電業者必須檢具道管機關驗收完成修復之證明文件,作為市府參與經濟部電業執照審查之地方意見依據。

臺南市市長黃偉哲表示,發展綠能產業的同時,應兼顧社會溝通、確保資訊公開透明,達成良好的互動關係。他也呼籲開發業者自律自主做好案場管理,市府將持續跨局處合作精進地方光電制度,加強監督為市民把關。

經濟發展局局長張婷媛說明,這些新規範旨在落實光電開發過程資訊透明,为各界共識,中央法規是最低規範。市府切實地方實務需求,加嚴要求光電設置各所在里皆須辦理地方說明會,並開放自辦理日14天內收受民眾書面意見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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