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太陽光電案場的監督管理,臺南市政府在第115年度內持續開展例行地面型太陽光電案場查核作業。這項作業旨在確保各個案場設施的安全、施工品質以及相關承諾事項都能夠得到落實,並且同時進行案場管理和後續追蹤,既要顧及綠能推動,也要兼顧地方監督管理。
市長黃偉哲表示,這些年來隨著全球對淨零趨勢的重視以及科技產業對綠電需求的增加,市政府除了會配合中央政策推動再生能源發展外,也將同步強化光電案場監督管理機制,並且督促各個業者落實施工品質、環境維護以及相關承諾事項。這樣一來既能夠促進綠能發展,又能保護環境和保障地方民眾的權益。
經濟發展局局長張婷媛表示,第115年度的地面型太陽光電案場查核作業已正式啟動。這次查核的對象主要集中在本市核准的地面型太陽光電案場上,並且計劃進行200場次的抽查,以便更好地掌握各個案場的現況以及後續管理情形。此外,局方也鼓勵光電業者依照規定來辦理並提報自主查核作業,以先行檢視設備運作狀況、結構安全、排水設施、隔離綠帶、環境維護及開發承諾事項等項目。

經濟發展局進一步說明,今年度的自主查核填報作業將要求地面型太陽光電案場業者登錄「臺南陽光電城資訊網」,點選「案場自主查核回報」頁面下載表單並進行線上填報,以利於後續查核和管理作業的推動。如發現案場存在一般缺失,將要求業者在60日內完成改善;而如涉及重大缺失,則依據相關規定來裁罰並要求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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